昆山公司:昆山诚伟资讯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12-50323918
姜小姐:13773187287 李经理:13151152891
全国服务热线:4000-688-664
传 真:0512-50323933
网 址:http://www.cw-sz.com
邮 箱:peter@cw-sz.com
邮 编:215300
地 址: 江苏省昆山市长江北路宝裕广场103幢705室
上海办事处:
联系人:13151152891 (李经理)
邮 箱:peter@cw-sz.com
邮 编:200120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58号伟泰大厦8楼
重庆办事处:
联系人:15062468540(李经理)
邮 箱:jason@cw-sz.com
邮 编:404100
地 址:重庆市江北观音桥朗睛广场
以下范文由昆山诚伟ISO认证咨询(http://www.cw-sz.com)组提供,转载使用请注明出处:
1目的:为了安全生产,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范围:希公司全体员工(电镀车间)严格遵守执行.
3权责:镀银厂负责剧毒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定义
4.1.1 剧毒品--- 氰化物为氰化钾、氰化钠(山奈)、氰化亚铜、氰化银,包括配制用容器和包装袋。氰化物毒害性非常严重,口入0.1克即使人致命,与酸相遇立即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如吸入体内进入血液也会使人丧命
4.1.2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4.2剧毒品的购买及运输
4.2.1依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购买和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购买和运输剧毒化学品,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后方可实施购买和运输;
4.3剧毒品的保管及领用.
4.3.1认真执行剧毒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钥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剧毒品仓库实行24小时报警监控。
4.3.2车间领用氰化物时,由车间领料员填写氰化物领用单,写明数量与用途,经镀银厂厂长批准后,由镀银厂厂长同领料员二人共同领用。
4.3.3仓库保管员与镀银厂厂长共同各自保管的钥匙打开仓库,在车间主任的监督下入帐,严格按量领发料。
4.3.4开桶发料应戴口罩及橡胶手套,在通风情况下进行。
4.3.5使用氰化物应熟悉氰化物性能及其危害性的人员来操作,操作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工作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口罩并备好防霉雨具,避免氰化钠直接接触皮肤或吸入氰化钠粉尘。
4.3.6镀银厂厂长与领料员领取氰化物,在镀银厂厂长监督下,领料员和使用员等共同在场立即容入槽中,不允许固体存留在车间现场,如一时用不完,剩余要及时退回,开取退物单。溶解时应在良好的通风装置下进行。
4.3.7氰化物不能摆放在酸类物质附近,氰化槽不能与酸槽共用抽风系统。
4.3.8添加氰化物时应缓慢进行,避免毒液处溅,使用温度不要高于60℃。
4.3.9盛过和使用过氰化物的容器、工具,必须用10% 的硫酸亚铁溶液消毒后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
4.3.10操作人员皮肤有破伤时不得接触氰化物,以免发生危险。
4.3.11严禁工作区吸烟、吃食,下班后应更换工作服,一起防护用品不准带回家。下班后应漱口,用10%硫酸亚铁溶液洗手和皮肤,下班后应洗脸洗手,换上清洁衣服。
4.3.12如外来参观人员手触及氰化物,应立即带领他冲洗干净。
4.3.13氰化物有苦杏仁味,发现中毒迹象后可内服1%硫代硫酸钠溶液,并立即送医院救护。
4.4 剧毒品的废弃
4.4.1废弃、过期的剧毒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由环保指定的单位集中保管,并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4.4.2购买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之后产生的废弃剧毒化学品包装物,由原销售单位负责回收,并按有关规定交由环保指定的单位集中保管,通过无毒化处置后予以回炉处理。